從明年1月1日起,焦作市貧困戶家人生病時,每年最高可獲得5000元的醫療救助。
根據近日出臺的《焦作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意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因意外事故造成特別困難的城市家庭、持有“五保供養證”的農村五保對象、持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農村低保家庭、農村重點優撫對象、因意外事故造成特別困難的農村家庭均在城鄉醫療救助範圍。
有34種病在醫療救助範圍內。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的最高額全年累計為5000元。城市醫療機構的起付線為個人負擔費用500元(含500元),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在500元至3000元的,按20%給予救助;3001元至6000元的按30%給予救助;6001元以上的按40%給予救助。農村起付線為個人負擔費用300元(含300元),醫療費用在300元與3000元之間的按20%給予救助;3001元至5000元的,按25%給予救助;醫療費用在5001元以上的按30%給予救助。(郭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