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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新規定明確合法“高考移民”條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9日   來源:法制日報

    黑龍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黑龍江省教育廳和黑龍江省公安廳聯合出臺的《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的規定》已開始實施,黑龍江省確定合法“高考移民”條件。

    《規定》要求,黑龍江省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人員,除符合教育部有關報名條件外,其戶籍、學籍還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在黑龍江省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即考生父母及本人戶籍屬在黑龍江省久居的;父母屬黑龍江省市級以上(含市級)人事、組織部門確認引進的優秀人才,本人隨父母經戶籍管理部門落戶黑龍江省的;市級以上(含市級)政府規定的招商引資,購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員,其子女隨父母經戶籍管理部門落戶黑龍江省的;本人戶籍在黑龍江省的,其父母一方為部隊復員、轉業軍人,經戶籍管理部門落戶黑龍江省的;因家庭變故、父母工作調動等原因落戶黑龍江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戶籍在黑龍江省2年以上(含2年,從報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並在黑龍江省高級中學就讀2年。(記者 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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