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市民遭遇搶劫往往只能自認倒楣,而從2月10日起,在廣東省內再遇到搶劫則可將經濟損失交由保險公司“埋單”。2月10日,永安財産保險公司推出了國內首個以“被'雙搶'導致個人財産損失”作為保險責任的保險,以彌補投保市民遭受“搶奪”或“搶劫”的經濟損失。
據了解,這一被冠名為“戶外貴重物品搶奪、搶劫保險”的保險是家庭財産綜合保險的附加險種,以家庭為保障單位,承保家庭內所有適齡市民在居所外活動時遭受"搶奪"或"搶劫"而引起的金銀首飾、手機、手提電腦的損失。市民繳納50元的保險費,就可獲得年度累計賠償限額為3萬元的保險保障。
記者採訪發現,多數受訪市民對這一新險種表示歡迎,尤其是女性和老人最感興趣。但也有部分市民對此類保險的實用性尚存疑慮。保險公司有關人士表示,通常在市民被搶後,經公安部門立案偵查並出具證明,在一個月內未破獲的案件,保險公司都會及時向市民賠付。
該人士強調,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將按市民的實際損失在賠償限額內賠付,“投保家庭的每一個適齡成員的每次賠償限額金銀首飾最高為2000元,手機為1000元,手提電腦為2000元。” (記者 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