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額專用發票等可延用至6月底
從3月起,在旅客列車的餐車上,旅客購買商品、吃飯消費都可以得到新的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2月20日,北京市地稅局宣佈,鐵路客運餐車發票將正式啟用,不過原來鐵路客運餐車使用的定額專用發票或其他票據,可以延用至今年6月30日。
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現北京鐵路局所屬單位因提供鐵路餐車業務領購、使用的定額專用發票或其他票據,可以延用至2006年6月30日,自2006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鐵路餐車發票》,停止用於餐車業務的定額專用發票應到主管稅務部門辦理繳銷手續。同時,北京鐵路局本市所屬單位在鐵路客運列車上提供餐飲、小商品及其他服務收取款項時開具,還應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並按收取款項的日期如實填開發票開具日期。
據了解,各鐵路局向其納稅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領購鐵路餐車發票,可在其鐵路局客運列車上跨省使用。(記者 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