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6日表示,消費者購車時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發生丟失或被盜,可憑汽車銷售商重新補開的銷售發票,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稅務總局明確,由於車主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時需要報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報稅聯),辦理機動車登記時需要報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註冊登記聯),因此,當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後,可採取重新補開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方法解決。具體程序為:(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複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2)到機動車銷售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並登記備案;(3)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
機動車銷售發票丟失可補辦,對馬虎的車主來説是件好事,但會不會讓偷車賊鑽了空子呢?亞運村汽車市場且小鋼介紹,汽車經銷商在補開銷售發票時是很謹慎的,會要求出示購車人本人的身份證明以及車輛合格證等相關手續。(記者 黃玉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