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5月9日專電(記者 石慶偉)記者9日從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根據最低工資標準兩年調整一次的要求,遼寧將在今年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將與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保持一致。
據遼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介紹,遼寧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4年11月調整確定的,分3個檔次:450元、400元、350元。最低工資標準是政府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的一個最低限額。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包括被聘用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其所在單位均要支付其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以上的勞動報酬,即使在試用期和見習期也不例外。
遼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表示,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要依據當地最低生活費用、人均贍養系數因素,綜合考慮社會平均工資、勞動生産率和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不能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也不能高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初步確定平均調高50元--70元左右,相關論證工作仍在進行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