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 陳二厚)如何看待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長?二手房交易中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調整有沒有實現對高收入者的調節……針對個人所得稅徵管中的六大熱點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18日作了詳解。
熱點一:2005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突破了2000億元,收入持續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答:2005年,個人所得稅收入達2094億元,比上年增長20.5%,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1.6%,上升到2005年的6.8%。主要原因有:一是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居民收入增長較快;二是1999年國家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三是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使收入呈跳躍式增長;四是全社會依法納稅意識和稅務機關徵管能力都不斷增強。
熱點二:稅務機關如何強化徵管特別是對高收入者的管理?
答: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管理,始終是個人所得稅徵管工作的重點。針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特點,稅務總局先後制定了演出市場、廣告市場、個人投資者、建築安裝業等十幾個個人所得稅徵管制度和辦法,2003年以來,各地稅務機關逐步推行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要求高收入者定期申報收入情況,對高收入者實施動態管理。
另外,稅務機關還採取了以下措施加強個人所得稅徵管:一是推進全員全額管理。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的80%以上來自代扣代繳。二是在推行全員明細申報的基礎上,逐步對當地高收入人員建立起檔案,截至去年底,建立檔案的重點納稅人已經達到1137萬人,有效加強了個人所得稅的源泉控管和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三是優化納稅服務。同時積極推進向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工作。今年一季度,全國稅務機關已開具完稅證明1800萬份。
熱點三: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收入結構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佔到了一半多,是否正常?
答:2003年以來,個人所得稅收入結構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佔一半略多一點,這是由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稅源決定的。首先,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來自城鎮居民,工薪階層是城鎮居民的主要社會群體,工資性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工薪收入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其次,近年來職工工資增長較快,納稅人數不斷增加,工薪所得項目收入水漲船高。再次,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45%的累進稅率徵稅,工薪收入越高,適用的稅率也越高,納稅額就越多。第四,國務院1994年發佈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應納稅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徵稅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僅僅是個人工資單上的所得,而且還包括與個人任職、受雇有關的全部所得,如各種獎金、加薪、股票期權收入、單位發給個人的購房補貼、購車補貼等。
從以上分析中不難看出:受城鎮居民收入結構、工資收入增長較快、個人所得稅稅制特點等綜合因素的影響,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佔個人所得稅收入的一半略多一點是正常的,與個人所得稅稅源狀況是相符的。
熱點四:如何看待“工薪階層是低收入階層,對工薪階層徵收個人所得稅沒有體現對高收入者的調節”這種説法?
答:工資、薪金所得採用超額累進稅率徵稅,工資收入越高,適用的稅率也越高,相應納稅就越多。2005年,全國年工資收入2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佔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0.48%,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佔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14.63%;北京市年工薪收入6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佔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9.52%,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佔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74%;廣東省的廣州市和佛山市年工薪收入7.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佔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比重分別為8.68%和1.34%,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佔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比重卻分別達到60.9%和46.5%。
由此可見:工薪階層中不乏高收入者,對他們徵收個人所得稅的人均稅額遠遠高於其他工薪收入者;今年工薪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後,工薪階層中的高收入者繳納稅款所佔份額會進一步提高。因此,對工薪階層徵收個人所得稅也實現了對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調節。
熱點五:對於個人“轉讓財産所得”,如二手房交易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1994年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財産轉讓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法裏所説的財産,包括房産、汽車等大宗財産。為鼓勵個人改善居住條件,促進我國居民住宅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陸續出臺了一些個人所得稅徵、免稅政策:
一是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是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出售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其購房金額佔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全部或部分予以退稅。
三是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納稅人就應將出售房産的收入額扣除房産原值和有關稅費後,餘額(凈收入)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不能夠準確提供房産原值和有關稅費憑證,無法確定房産原值時,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出售房産的坐落地、建造時間、當地房價、面積等因素,按出售房産收入額的一定比例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按售房收入額的一定比例徵收與按凈收入的20%徵收,其稅負是差不多的。
熱點六:近年來,購買企業債券的人越來越多,有的企業債券發行時説明個人取得債券利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有的又沒説。個人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收入到底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按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這裡所説的利息所得,包括持有企業債券所得到的利息。個人所得稅法從1980年實施以來雖經3次修訂,但從來沒有改變過對企業債券利息徵稅的規定。因此,個人在一級市場或二級市場上購買企業債券時,無論企業債券發行公告中有沒有説明或者承銷商有沒有告知債券利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時都必須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單位在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兌付利息的單位沒有代扣代繳的,取得利息的個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