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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全國率先出臺房地産調控細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3日   來源:人民日報

    深圳市日前正式發佈《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的通知》,成為本輪地産調控中出臺首個調控細則的地方政府。

    《通知》共有十項新措施,包括新樓盤嚴格執行新的住房結構比例,政府每年將全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並提出“對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性質嚴重的,應當依法依規給予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國六條”的“70%比例”條款因較為模糊而備受關注,深圳此次給出了清晰的解釋。《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過去已審批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凡不符合該要求的,均應進行套型調整;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住房結構比例的,必須報建設部批准。今後新出讓的住宅項目,達不到70%以上標準的,不得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據悉,深圳的華僑城地産與招商地産的“曦園” 、萬科地産的第五園、振業城後期等項目都在被“叫停”之列,面臨重新規劃。

    《通知》規定,從6月1日起,凡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

    《通知》還要求每年將全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設。有專家推算,若按照深圳每年土地收益的最高紀錄100億元來計算,意味著深圳將會贏得每年10億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投資。(記者 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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