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向全市下發《關於重申普通高中不準接收借讀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近兩年,各高中學校落實高中不準借讀的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近日中招諮詢過程中,出現了有些學校向學生和家長承諾,被體制改革學校錄取後可到本部借讀的現象。這是違反有關規定的,既不符合體制改革學校“四獨立”的要求,又不符合高中生不準借讀的要求。為此,按照相關要求,天津市教委和市招考院重申,普通高中不準接收借讀生,特別是禁止體制改革學校的學生到依託校借讀。(記者 孫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