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記者 張宗堂)近期,一則每錄用一名公務員成本達2.6萬元的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此,記者採訪了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有關負責人。
記者:近日網上報道,去年中央國家機關招考公務員的成本超過2.7億元,錄用1名公務員成本高達2.6萬元,公務員考試錄用成本真有那麼高嗎?
答: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成本絕沒有那麼高。目前,中央國家機關招考經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國家財政撥款,主要用於報名網絡運行、筆試面試試題開發、試卷印製和傳遞、閱卷等,這些經費的使用都要嚴格按照財務規定支出;另一部分是由承擔考務工作的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項目和標準收取的考試報名費用,主要用於考務組織、考場租用和監考支出等,這筆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
經我們初步測算,2006年中央國家機關計劃錄用10282人,其中,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計劃錄用1788人,垂直管理系統計劃錄用8494人。共有36.5萬人參加筆試,中央財政撥款和各地按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項目和標準收取的報名費共計3749萬元,人均筆試直接成本為102元。
面試成本的計算較為複雜,主要涉及考生的交通和住宿費用,這裡我們以中央某部委的面試情況為例進行分析,該部委今年招考計劃為36人,共有164人參加面試,其中在京考生126人,外地來京考生38人(其中華東13人,華北7人,東北6人,華南12人),交通費用共計11714元(在京考生按公共交通計算,外地來京考生按火車硬座計算),外地來京考生住宿費用約計4560元(按每人每天120元計算),兩項合計計算,面試考生人均直接成本約為99元。
其他部委人均面試成本大致與此類似,垂直系統大部分考生是本地區的考生,面試成本只會更低。這樣筆試與面試的考生人均直接成本大體約為200元。可能有的高於這個數,有的低於這個數。
問:那麼為什麼網上報道的成本會那麼高呢?
答:這篇報道發表的當天,我們就認真研讀了這篇報道的引文。經研究發現,原文采用的大多數數據是未經核實的,研究的方法是不科學的,核算成本的項目和標准許多是不合理的,所得結論是錯誤的。
首先,原文將考生的用餐、著裝費用等計入考試成本是錯誤的,無論考生是否參加公務員考試,都要吃飯、穿衣,與公務員考試沒有必然聯絡。將這些項目和費用列入考生支出成本,並核算成本高達1.4億元,是完全沒有道理的。還有一些項目和標準也是錯誤的。比如,原文中提到的交通成本。文中假設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面試大多數在北京舉行,這是極不準確的。因為所有10282個職位中,只有1788個職位是中央國家機關的招考計劃,其餘8494個職位均是垂直管理系統的招考計劃,這些職位面試都在垂直管理系統所在地進行。
其次,原文重復計算了大筆費用。比如,原文將考生的報名費和考點租用、考務人工等費用累計相加。事實上,考生的報名費就是用於支出上述費用的,原文將兩項分別統計,重復相加,使考試成本虛增千萬元。
再次,原文采用的大多數數據是未經核實的,比如,2006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經考生本人確認參加考試的只有36.5萬人,但原文在計算考生的有關成本支出時,是按100萬人進行計算的。這樣,原文估算的考試規模就是實際參考人員規模的2.7倍。沒有根據地高估了大量的考試成本,多計算了6000多萬元。
從我所説的以上這幾方面來看,原文就至少多計成本2.1億元。
第四,原文核算成本的方法是錯誤的,比如説錄用一個人,有150個人報名競爭,他把150人的所有成本都計算在被錄用的這一個人身上,從來沒有這樣計算成本的。
問:作為公務員主管部門,你們是否關注到了考生的支出成本問題?
答:公務員錄用考試是國家用人考試,自推行考試錄用制度以來,我們一直把降低考試成本、減輕考生負擔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一是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設立了考點,降低了考生的交通費用;
二是從2003年開始,取消現場報名,採取網絡報名和網上下載准考證,2006年還在部分省市實行了網上確認和繳費,減少了考生從住地到考點的往返次數;
三是為了減輕考生參加公務員考試輔導班和購買教材的費用,中央國家機關招考一直立足於測查考生的能力素質,這種能力是平時的積累,不是臨時的突擊和死記硬背。因此,從2000年開始,就取消了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指定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公務員招考培訓,並通過網絡向考生免費提供考試大綱等相關資料,原文提到的資料費、培訓費等都是不必要的支出費用;
四是從2004年開始,中央國家機關招考時,還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或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減免了考試費用。據統計,兩年來,共有4000多名考生享受了這項政策。以上措施的實施,大大減少了考生的直接支出,減輕了他們的負擔,受到廣大考生的歡迎。
問:您能談一談今後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降低考生成本方面將採取哪些措施嗎?
答:在2007年的中央國家機關招考中,我們還將採取一些措施,如繼續擴大網上報名確認和網上繳費試點省的數量,減少考生往返報名確認現場的費用,降低招考成本;視報名情況,在考生相對集中的城市設置考點等,使考生能夠就近參加考試;免費提供更加詳細的招考大綱,指導考生參加考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