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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經濟適用房將採取“租售並舉”模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9月4日專電(記者 孫彬)江蘇省最近公佈的全省建設事業“十一五”規劃規定:對經濟適用住房將採取“租售並舉”模式,能賣也能租。

    “十一五”期間,江蘇各地政府將安排專項計劃資金用於建設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供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但無經濟能力購買的家庭承租。對達到規定的限制年限而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則可以回購,用以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

    此外,江蘇還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建設用於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部分産權由城鎮低收入家庭購買,其餘産權作為直管公房可用於租賃。

    有專家認為,經濟適用住房“租售並舉”、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是加強城鎮住房保障制度的一個方向。今後城鎮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選擇買房或租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低收入家庭租用或購買經濟適用房,其他家庭按照收入水平的不同,可以購買中低價商品房(政策性商品房)、普通商品房、高檔房,從而形成完整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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