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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管出臺便民規定:部分路段戶外可擺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4日   來源:海南日報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9月13日剛成立,就根據城市實際出臺了一些管理方案,讓人耳目一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對城市道路的佔道經營情況進行分類管理,部分路段可被允許擺攤。

    有關部門將海口的城市道路分為三類,一類為禁止設置臨時攤點、嚴格控制店外擺賣、佔道堆放等違反城市管理行為的道路,包括海府路、海秀路、藍天路、南沙路、南海大道、金龍路、龍昆南路、濱海大道等43條城市主要道路。

    二類為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設置臨時攤點、店外擺賣、佔道堆放等,但有特殊條件或需要經批准可設置的道路,如解放路、得勝沙、博愛路、華海路、新華南路、海德路、龍華路、城西路等86條城市道路。

    三類為允許設置戶外攤位的引導性道路。一般情況下,這些路段允許設置臨時攤點、店外擺賣、佔道堆放,但須有具體有效的管理措施。這些路段包括:海榆中線、東方洋路、義龍橫路、八灶路、面前坡路、龍昆南一橫路、義龍後路、海達路、板橋路、美舍路、椰林路等110條城市道路。

    海口市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濱海熱帶城市,海口長夏無冬,市民的夜間活動時間較長,對夜間臨時攤點的需求較多。同時,海口現階段經濟水平較低,在室內的商業活動成本較高,一些利潤微薄行業的經營者無法進店經營,這是海口占道經營臨時攤點數量較多,而且長期以來屢禁不止的重要客觀原因之一。

    因此,海口決定今後在城市管理中對戶外(佔道)經營的商業活動不宜採取簡單的禁止辦法,而採取疏堵結合的辦法,對戶外(佔道)經營的商業活動既要允許其在一定範圍內以一定的方式合理存在,又要進行嚴格的管理。

    有關人士表示,將根據要求,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加以管理。一般在自用地上均可批准設置,佔道設置的,由城管執法部門劃定區域設定條件進行招標。(記者 謝向榮 實習生 李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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