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陜西省將再次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提高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540元/月,二類工資區500元/月,三類工資區460元/月,四類工資區420元/月,分別提高了50、40、30、20元。
去年,陜西省雖對最低工資標準作了調整,但一年來相關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的因素發生了較大變化。全省GDP和地方財政收入增長較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有了較大的增長,加之從今年下半年開始較大幅度調整提高了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並進行公務員、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因此,在充分調研測算的基礎上,陜西省對現行的最低工資標准予以適當調整提高。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求,陜西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均應按調整提高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時,還將堅決糾正以下借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有意壓低職工工資的行為:一是一些企業任意擴大最低工資所包含的範圍,把加班工資和中夜班、高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等也納入最低工資範圍;二是一些企業把最低工資標準變成了企業的“標準工資”。據悉,今後最低工資標准將至少兩年調整一次。(記者 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