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1月1日電(記者鄒蘭)《天津市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意見》日前出臺。符合條件的天津企業將獲准建立企業年金,相關企業職工退休後將能領取兩份養老金。
根據有關規定,已參加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按照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天津市將對建立企業年金給予稅收優惠。目前已有15家金融機構獲准在天津開展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等業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