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湖北省建立服刑勞教人員法律援助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2日   來源:湖北日報

    11月1日,武漢女子監獄、何灣勞教所、柏泉勞教所等11個監獄、勞教所正式挂出了法律援助站(室)標牌。

    按湖北省司法廳10月31日召開的全省監獄、勞教系統法律援助專題會議的決定,今年12月31日以前,全省所有的監獄、勞教所都要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法援律師的辦案補貼原則上由省司法廳從法律援助業務經費中支出。

    建立服刑、勞教人員法律援助制度,尚處在探索階段,在全國也不多見。《湖北省司法廳關於對服刑人員勞教人員法律援助實施辦法》規定,法律工作室將為服刑和勞教人員這一特殊群體,尤其是其中家庭經濟困難者提供有針對性的無償法律服務。(記者 張輝 通訊員 李志剛、顧丹)

 
 
 相關鏈結
· 西安:農民工享受免費法律援助
· 成都率先明確:見義勇為者可享受無條件法律援助
· 安徽省規定專職律師每人每年須辦兩起法律援助案
· 福建: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援助案件可獲得專款補貼
· 四川省首推相關舉措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援助
· 河北省擴大法律援助範圍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