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9月8日電(記者 王聖志)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安徽省社會專職律師每人每年需辦理兩件法律援助案件,兼職律師每人每年一件,否則將會受到處罰。
據介紹,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在本省範圍內不受所在地域限制,履行義務的方式有三種,既可以辦理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到法律援助機構值班,還可以資折抵援助,律師可自行選擇。
律師自行選擇交費的,應在下一年度律師年檢註冊前向其所屬司法行政機關主管的法律援助機構交付折抵援助費用。省直及合肥市直律師事務所律師每件交付400元,其他省轄市直律師事務所律師每件交付300元,縣域律師事務所律師每件交付200元。 每年將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情況予以通報。律師、律師事務所拒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安徽省司法廳還將設立法律援助基金,支持貧困地區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