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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方位改善農民工待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1日   來源: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所有用人單位須為農民工按時足額繳納保費
    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可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保
    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當地生同等對待

    江西省政府日前公佈,將優先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農民工在醫療、養老、子女義務教育、技術職稱評定等方面將更有保障。

    江西要求,今後所有用人單位必須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建築施工企業在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應為從事特定高風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對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其工傷後待遇可自行選擇一次性支付或長期支付。同時,各地區將建立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以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民工也可自願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根據規定,江西各地區要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責任,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按照實際在校人數撥付學校公用經費。同時,城鎮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加收借讀費及其他任何費用。受委託承擔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有關部門要在辦學經費、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指導,在資助貧困學生活動中優先安排農民工子女。

    為提高農民工的居住條件,江西將加強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工聚居地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有條件的城鎮單位招用農民工,用人單位和個人可繳存住房公積金,用於農民工購買或租賃自住住房。此外,各用人單位要依法保障農民工參加工會的權利,在農民工較多的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中要有農民工代表,以保障農民工的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在評定技術職稱、晉陞職務、評模評先等方面,農民工享受與其他職工同等待遇。

    江西還將降低農民進城的門檻,在縣級市城區、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凡有固定場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農民工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可按本人意願辦理城鎮常住戶口。在設區市市區,凡屬當地高科技産業、重點企業或利稅大戶急需的農民工人才,經其聘用單位申請,允許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區落戶。 (黃 蕊 郭 寧)

    又訊 江西省衛生廳近日公佈,截至10月,江西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並軌同行的救助體系已基本建成,覆蓋全省99個縣(市、區),近63萬救助對象得到5672萬元醫療救助款,改善了農村困難群眾看病難的現狀。據悉,今年江西財政籌集1.95億元用於全省22萬農村五保戶和100萬農村低保對象的醫療救助,探索建立“看病介入、住院救助、病後核算”的救助機制。(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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