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11月上旬出臺《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確立了發放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的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制度。
根據這一辦法,廉租住房申請對象必須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接受社會救助6個月以上,持有市、區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且為市區建成區範圍內城鎮常住戶口中3年以上(含)並長年在市區居住的人群。廉租住房資金將由市、區政府分級負擔。(陳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