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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發佈勞動和社會保障“十一五”規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4日   來源:吉林日報

    近日,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正式發佈。規劃提出,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要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完善制度,穩定政策,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城鄉居民收入,保持勞動關係和諧。

    “十一五”期間,勞動保障事業的發展目標令人期待。

    一是促進就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175萬人,向城鎮轉移農村勞動力1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推進就業體制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立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基本解決吉林省經濟調整轉軌時期歷史遺留的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

    二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到“十一五”期末,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5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5萬人。失業保險人數達到29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加90萬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1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7萬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人數達到300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8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加43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加85萬人。

    三是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完善以就業為導向的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和以企業需求為核心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建立高技能人才培養、選拔、評價、交流、使用、激勵和保障的新機制。

    四是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立法逐步健全,重點研究制定完善就業、社會保障等9部政策法規和規定,完善勞動保障法律體系。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效能明顯提高,基本實現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制化,弱勢群體的勞動權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社會各類群體利益關係更加協調平衡,基本保持勞動關係和諧。健全收入分配預警體系,加強對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規範,工資水平穩步增長。各類用人單位普遍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實際年平均工資增長10%左右。

    “十一五”規劃明確了發展勞動保障事業的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一是積極促進就業,包括創造就業崗位,逐步實行城鄉平等的就業制度,繼續實施促進就業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的就業服務體系,加大再就業資金支持力度。二是營造有利於推進技能勞動者培養的環境,包括全面推動技能勞動者培養,強化職業培訓,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三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如完善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個人賬戶從6%起逐步做實到8%,實現基金積累;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積極推進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資金來源多元化機制。同時,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

    吉林省還將逐步完善勞動關係調整體制,積極推進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和服務能力建設。(孫鶴 彥坤 記者 韓雪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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