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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春節消費要慎對“優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2月21日專電(記者楊一苗)春節期間,商家往往在廣告中以“節日大優惠”來吸引顧客,但這其中陷阱多多。西安市工商局日前發佈節日消費提醒,要消費者理性對待促銷活動,避免衝動消費,別被“優惠”忽悠了。

    西安市工商局此次發佈的消費提醒指出,春節期間,消費者消費時,要慎重選擇消費場所,要認真查驗商品包裝上的生産日期、保質期等相關標識,並索要、保存好憑證,也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一些女士會利用春節的空閒時間去美容院做美容,在購買“美容卡”時,要謹防經營者在服務有效期內擅自更改美容項目甚至“失蹤”,尤其是選擇美容美發經營者推出的優惠甚至免費的服務或者商品時更要留意其使用的産品質量是否合格。

    同時,節日期間商場或者一些服務場所的打折、返券、有獎銷售等促銷活動大量增加,消費者一定要保持理性心態,貨比三家,根據需要理性消費,不要盲目衝動。隨團出遊時,則務必與旅行社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自行出遊時,不要輕信火車站、汽車站等場所招攬住宿人員的花言巧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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