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3月14日專電(記者 梁思奇)從鄉下進城購房的北海市農民麥貴勇“禍從天降”:他購買了3年多的公寓天花板3月12日中午整塊掉落,差點砸中13歲的女兒。記者看到,他持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竟是一份“一邊倒”的契約,涉及其權益的條款內容幾乎都是空白,而他本人對此一無所知。
這是一份按建設部和工商總局相關要求制訂的“格式合同”。雖然在建築面積、公攤面積、付款方式、交付期限、規劃變更、配套設施、保修責任等方面都有具體的格式條款,針對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也列出選擇的處理方式,但大部分項目都沒有填寫內容,包括建築面積、公攤面積等均為空白。讓人驚訝的是,合同上蓋著開發商鮮紅印章下方的日期竟然也是空白。麥貴勇説,當時開發商説所有人購房的情況都一樣,填不填無所謂。
與涉及購買方權益的條款內容均為空白相反,合同上與開發商利益相關的條款都填有具體內容,包括樓宇和小區命名權也註明“歸開發商所有”。
北海市一名律師説,這樣一份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如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儘管可以依據國家對房屋保質期的規定進行交涉,但很多問題因沒有明確約定給維權帶來很大困難。
記者從北海市消協了解到,近年來,涉及商品房買賣引發的糾紛特別突出,很多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認真閱讀條款,聽信開發商一面之詞,在具體項目上往往留下空白。有關人員建議,購房耗費巨大,維權涉及面廣,需要了解很多法規,最好諮詢或委託律師辦理,可以避免簽訂不平等合同,堵塞維權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