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起,新疆自治區將對承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各類金融機構,適當上浮貸款利率,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據了解,最高上浮利率將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個百分點。
屆時,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將享受貼息和手續費補貼政策(包括上浮部分),貼息和手續費資金將從就業經費中列支。農村信用社承擔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將把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存入信用社專戶,並按規定的擔保基金和放貸比例及時增加擔保基金。
除適當提高利率外,自治區將積極創建信用社區,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和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對經審核認定的信用社區,其轄區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城鎮失業人員參加具有創業培訓資格的培訓機構開展的創業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其創業項目經專家論證具備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經小額擔保貸款聯審會議同意,可免予反擔保。全區將有30%以上的社區創建為信用社區,100%的貸款人建立信用檔案。
今年,自治區還將實行擔保基金支持與各地、縣勞動保障部門擔保機構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挂鉤的工作機制,以勞動保障部門建立擔保機構作為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突破口,切實解決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中的反擔保難問題。多項舉措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據悉,今年全區將力爭實現1.5萬人的貸款目標任務。(記者 馮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