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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月人均漲88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5日   來源:新疆日報

    記者從14日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調整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治區進一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從今年7月1日起,全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提高88元,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可由現在的月人均900多元提高到1000多元,惠及43.9萬企業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養老金的範圍是2006年12月31日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及國有農牧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企業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不列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

    本次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普調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對符合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普遍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特調在普調的基礎上,對需要政策傾斜的特殊群體再進行一定幅度的調整。

    普調的辦法和標準為:自治區將建立養老金的調整與繳費年限相挂鉤的激勵機制,凡符合2007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在2006年末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60元;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普調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3元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指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特調是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06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且具有高級職稱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從2007年7月1日起,進行相應調整。具有高級職稱(相當於副教授以上,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發120元。建立高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傾斜機制,截至2007年6月30日,退休人員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另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增發45元。2007年7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另增發30元;2007年7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45元的標準增發養老金,不再執行30元的標準。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5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45元。1956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工商業者,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4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35元。

    企業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自治區將於8月底以前將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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