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藏頻道拉薩9月13日電(記者胡星)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西藏在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全面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以擴大受助學生比例,從制度上基本解決貧困學生的就學問題。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了解到,西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包括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建立國家助學金制度,繼續執行貧困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制度,落實和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鼓勵捐資助學的優惠政策等。
其中,普通高校和高職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獲得每年8000元的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可獲得每年5000元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在享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同時,還有機會獲得每生每學年2000元的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獲得每學年1500元的國家助學金。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
西藏已要求財政部門確保資助資金足額按時到位,教育部門確保及時發放。各類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實行專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