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困難生,近年來浙江省採取了多種資助措施。日前,浙江省又發出通知,要求加大財政投入,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資助政策從今年秋季開學後在全省統一實施。主要內容包括:
完善國家獎學金制度。中央設立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佔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學生。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分為2~3檔,根據實際情況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
中等職業學校。在繼續實施現行中等職業學校困難學生免交學費和免費享受營養餐政策的前提下,將國家助學金資助面擴大到所有全日制在校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實行分類資助: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對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對象以及殘疾學生,在校期間按照免學費、代管費並享受愛心營養餐的標準給予資助;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間按照免學費並可享受愛心營養餐的標準給予資助。上述兩類困難學生的資助面保持在10%左右。對其他學生,一、二年級資助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不再享受國家助學金。
同時,在省內普通大中專院校就讀農業種養技術類專業的浙江省戶籍學生中繼續實行免收學費政策,在中等職業學校中繼續實行省政府獎學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