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0月3日專電(記者沈汝發)福建省近年來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以全面覆蓋困難群體。
福建省目前正在逐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據介紹,農民工、城鎮個體工商戶主及其僱員將有步驟地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工傷保險覆蓋範圍在福建也進一步擴大,2006年福建省開始實施“平安計劃”,促進煤礦、建築等高風險行業職工和農民工參保,目前已有79萬多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福建還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不僅城鎮居民參加失業保險,各級政府還積極引導農民工自願參加失業保險,全省失業保險已覆蓋304萬人。福建省在全國率先施行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也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另外,為幫助繳費困難的群眾參保,從2006年到2007年6月,福建省級財政部門下達了6129萬元社保補貼資金,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予以社保補貼;下達3450萬元社保補貼資金,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服務型、商貿型企業予以社保繳費補助。
據介紹,福建省企業職工參保數已從2002年底的223.48萬人,增加到2006年底的307.79萬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水平也逐年提高,到2007年6月底已連續8次調整養老金標準,人均增加了4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