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0月8日專電(記者孟華)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訴服務中心了解到,黃金週期間虛假廣告陷阱多,消費者投訴商家以虛假廣告宣傳進行促銷活動的佔40%以上。
今年國慶黃金周天津工商局12315投訴服務中心共為消費者提供諮詢服務1100次,受理投訴131件,其中投訴一些商家以虛假廣告宣傳進行促銷活動的佔40%以上。問題主要表現在四方面:
一是商家明知自己貨源短缺而騙收預付貨款。因收款後長時間不給送貨,事後又讓消費者再選擇其他商品或不能及時退款。
二是用特價商品搭售其他商品。其中比較典型的是某通訊賣場節前在報上刊登:“十一”期間銷售特價手機,某款手機原價1899元,現價只售1499元。商品雖在廣告上打出了近400元的差價優惠,但到該公司各連鎖門店才知,若要購買廣告上宣傳的特價手機還要再加付100元至160元購買一塊雜牌手機電池方可,否則不予優惠。
三是以虛假宣傳吸引客流。如某電器企業在報紙廣告宣稱,某型號微波爐原價900元,現價只售199元,“十一”期間先到先得。廣告刊登的次日早晨5點,約有數百名市民前去排隊,他們都希望能夠“頂門”買到便宜商品,但苦苦排隊4個小時,等來的結果卻是“商品已經賣完”。排隊的人們紛紛群起而質問商家,你們把商品賣給誰了?
四是返券促銷陷阱多。“十一”期間,有的商場為促銷商品宣稱:買200元商品贈200元禮券。當有的消費者獲得返券再購買其他商品時,才知這種返券猶如廢紙,商場內的絕大多數商品屬於“特例商品”不能用返券購買。但在促銷廣告中卻只字沒提“特例商品”不在優惠活動範圍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