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5日專電(記者 孫彬)江蘇省民政和財政部門宣佈,從今年下半年起,全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年最低人均840元提高到960元。
為落實此項政策,江蘇省財政專門安排補助資金4642萬元,對經濟薄弱地區農村低保提標進行專項補助。
今年第三季度最新統計顯示,目前,江蘇省共有112萬人享受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從840元-3840元不等,其中蘇南一些地區達到了每人每月320元,蘇北的宿遷、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等市執行每月70元的最低標準。
有關專家指出,此次農村低保提高標準,江蘇省財政特別決定向經濟薄弱地區進行專項補助,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