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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施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9日   來源:北京日報

    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人可領取福利養老金

    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實施《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凡具有北京市戶籍、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人,每月都可領到200元福利養老金。

    目前北京市共有60歲以上城鄉老年人236萬,其中有70萬老年人因種種原因,沒能享受到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統籌城鄉、標準一致的福利性養老保障辦法。這標誌著北京市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在制度上實現了全覆蓋。據了解,《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中明確規定,享受福利養老金的範圍為:凡具有北京市戶籍,年滿60周歲以上的無社會養老保障的城鄉居民。目前,北京市70萬60周歲以上無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中,城鎮老人19萬人,農村老人51萬人。《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的實施,解決了51萬無保障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問題,讓他們真正老有所養,這是北京市解決“三農”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

    目前,《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老年保障待遇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今後,這一待遇還將根據北京市經濟發展和財政承受能力進行調整。北京市公共財政特別加大了對此項政策的投入力度,市勞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據測算,明年一年,北京市市區(縣)財政為此將投入16.8億元。

    北京市勞保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但需要4個月的時間進行信息系統建設和受理申請等準備工作。因此,福利養老金將於明年5月份起正式發放,前4個月的福利養老金將一次性補齊。

    參保到領取年齡農民每月多領280元基礎養老金

    《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明年起實行,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到達領取年齡的農民,明年起每月可以多領280元基礎養老金。

    為真正解決農民老有所養的問題,北京市明年1月1日起實行《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在新辦法中,政府加大了對參保農民的投入力度,由市、區(縣)兩級財政為參保人員建立基礎養老金。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四個方面實現了創新,一是制度模式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採用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基礎養老金由市區兩級財政進行補貼;二是待遇計發標準新,參保農民享受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標準按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和國家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確定,同時新增加了基礎養老金,並且基礎養老金具有增長機制,將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逐步調整;三是繳費方式新,“新農保”實行彈性繳費標準,最低繳費標準為本區縣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最低繳費標準以上部分,可由農民根據承受能力自願選擇,多繳多得。彈性繳費標準,考慮了城近郊、遠郊農民的承受能力和不同需求。有條件的人員可選擇高標準繳費,轉居以後還可以與城鎮養老保險對接;四是建立了城鄉銜接新通道,農民轉成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時,農保繳費可按相應年度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折算繳費年限。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到達領取年齡時不符合按月領取條件的,可按一次性待遇的政策,將資金轉入農保經辦機構,建立農保個人賬戶,按農保規定享受待遇。

    目前,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正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新制度實施的系統建設等準備工作,明年5月份將與老年保障待遇同時發放。屆時,符合領取條件的農民,將領到前5個月的基礎養老金共1400元。(實習記者 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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