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從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後,該市城鎮高齡納保老人死亡後可享受喪葬補助待遇,高齡老人納保後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
本次新政的受益對像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將本市城鎮高齡無保障老人納入社會保障的通知》所規定的納保老人,這些高齡老人死亡後,可以享受喪葬補助;待遇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據了解,2006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464元。
城鎮高齡納保老人死亡後,其繼承人或者代申領人,應到城鎮高齡納保老人的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確認後,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申領喪葬補助待遇的手續。若所在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尚未建立,可暫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辦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