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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權就業權等將被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4日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從上海市司法局日前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司法局將擴大法律援助對象範圍,居住權、就業權、受教育權等將被納入援助事項,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關明泉介紹,目前上海市法律援助對象的經濟困難標準為低保線的1.5倍(即人均月收入525元以下),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僅10項。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社會需求,上海市司法局將加強與立法機關和政府的協調,努力爭取進一步放寬該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至少放寬到低保線的兩倍,同時擴大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降低門檻。(記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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