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記者從河南省質監局獲悉,從4月1日起,在糕點、豆製品等28大類新納入市場準入管理的食品中,生産加工者如果存在無證生産銷售、制假制劣、偽造冒用食品生産許可證、冒用QS標誌或食品生産許可證編號等違法行為的,將按有關法律規定從重處罰。
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産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食品生産加工者,屬於已獲證企業的依法吊銷生産許可證;對已申請但未獲證的企業,一律不予核發生産許可證,並通報工商、衛生等部門;對既無衛生許可證又無營業執照的,報請當地政府予以取締。
4月1日後,未獲證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傳統食品小作坊,只允許在限定區域內銷售;以外銷為主或已佔領縣級以上商場超市銷售的,則要求無條件退市。
新納入市場準入管理的28大類食品有:糕點,豆製品,蜂産品,果凍,掛麵,雞精調味料,醬類,其他糧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製品、食用動物油脂,調味料産品,發酵肉製品,液體乳、乳粉、其他乳製品,瓶裝飲用水類,其他方便食品等。(記者 王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