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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壟斷企業工資增幅不得突破1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7月20日電(記者張曉晶)山東省政府近日發佈200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確定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15%,並明確規定壟斷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

    據了解,2007年山東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1236元,以此為基數,山東省確定2008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5%,上線(預警線)為22%,下線為7%。

    山東省政府明確規定,生産經營正常的企業,要確保職工工資隨經濟效益提高適度增長。競爭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相對控股企業),當年實發人均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壟斷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上年工資水平高於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必須在基準線以下安排;上年工資水平高於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且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職工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下線。

    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在安排年度工資增長時,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工資亦不能增長;企業工資增長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的,要同比例扣減企業負責人收入;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本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負責人收入增幅不得高於本企業職工工資增幅;一線職工(除企業中層及中層以上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不得低於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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