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8月13日專電(記者 張麗娜)如今,酸奶已成為人們餐桌上不可缺少的食品。然而,記者走訪呼和浩特市區各大超市後發現,一個個陌生的菌種名稱出現在眾多酸奶品牌的包裝上,冠以各種名稱的益生菌酸奶産品開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菌群大戰”。
酸奶打出“菌”招牌 消費者一頭霧水
記者在呼和浩特市某大型超市裏看到,有的酸奶主打“活悅LGG益生菌”,有的酸奶則主推“LABS活性益生菌和BB——12益生菌”,不少酸奶的包裝上還標明含有“活性乳酸菌”“雙效菌”“益生菌4種”,或者標注“含益生菌150億個”等字樣。在貨架上一品牌酸奶打出廣告橫幅,聲稱“富含100億個B+100TM活性益生菌”,同一品牌的另一款酸奶則在包裝上寫明“含AB100益生菌”。
正在選購酸奶的顧客劉芳説:“現在酸奶的廣告宣傳上都説益生菌對人體有好處,所以買酸奶我專門挑包裝帶益生菌字樣的酸奶。”至於益生菌具體有什麼好處,她卻表示不清楚。
超市售貨員對益生菌概念同樣模糊,一國內較大品牌酸奶的促銷員含糊地説:“加了菌的肯定比不加菌的有營養。”至於此品牌的加了益生菌的酸奶營養到底有多大暫無考證,但是顯而易見的是帶菌的酸奶“身價倍增”,且銷量遠高於普通酸奶。如這個品牌100克益生菌酸奶8杯的售價為10元,而同一品牌同樣規格的普通酸奶8杯(並贈送2杯)的售價僅為8.5元。
在內蒙古一家媒體工作的李東海説,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多數人的飲食觀念發生了巨大改變,不再僅僅滿足於吃飽,而更講究營養、衛生、健康。因此,消費者更傾向於選購那些宣稱有營養的食品。“只不過到處都是帶菌的酸奶,也不知道哪個品牌的更有營養。”李東海無奈地説。
記者向內蒙古幾家有影響力的乳業集團了解益生菌酸奶生産情況,主要負責人表示這個問題比較敏感,不便回答。而記者向內蒙古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求證益生菌檢驗等問題,一位主管領導只是告之:大廠家生産的酸奶産品應該都是合格的,否則也不能上市。
“菌”概念混亂 一些商家涉嫌炒作
自從1908年俄國科學家梅契尼科夫提出了酸奶長壽論以來,世界各地開展了對益生菌廣泛的科學研究,大量的研究證實了益生菌對人體健康的有益功效。隨著生物技術及醫學等學科的發展,對益生菌在食品和醫學領域的應用研究每年都會發現許多新的功能。
內蒙古農業大學“乳品生物技術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博士張和平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益生菌作為功能性食品,近年來被推到了預防醫學的前沿。近5年來,益生菌産業在我國也有長足的發展。其中90%以上應用於乳品工業,每年的增長速度為25%左右。但是不容樂觀的是,我國的益生菌産業目前處於一個無序狀態,其中一個表現就是概念混亂。
“現在市場是多把乳酸菌等同於益生菌,他們不是一個概念,不是所有的乳酸菌都可以稱為益生菌,或用做益生菌及其産品。”張和平説。
據張和平介紹,乳酸菌是指能發酵碳水化合物産生50%以上乳酸一類細菌的總稱。國際營養學界普遍認可的益生菌定義是:一種對人體有益的細菌,它們可直接作為食品添加劑服用,以維持腸道菌群的平衡。
目前世界上常用於益生菌的菌種大多為乳酸菌,如嗜酸乳桿菌、發酵乳桿菌、乾酪或副乾酪乳桿菌、植物乳桿菌、羅伊氏乳桿菌、鼠李糖乳桿菌、雙岐桿菌等中的一些菌株。但並不是這些菌種中的每一株菌都可以作為益生菌,只有經過科學驗證的菌株才可以作為益生菌。
張和平特別指出,並不是每一株益生菌都是全面手,能夠發揮所有的健康功效。而且,國外的益生菌菌株並不一定適合中國人群生理特性。從生物進化、生理學及其人體微生態的角度來看,人與益生菌菌種、菌群,環境與益生菌菌種、菌群都要適應;食物及飲食習慣也與要攝入的益生菌協調。比如篩選自歐洲人體腸道的益生菌菌株並不一定完全適合亞洲人群的腸道,因此在用於開發生産銷售于亞洲人群的産品應該具有在銷售區域或國家完整科學的人群臨床研究數據。
益生菌産品無章可循 相關標準亟待制定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張樹政研究員在2008年3月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益生乳酸菌——分子生物學及生物技術》一書序言中寫到:近20多年,我國對益生乳酸菌的研究有了很大進展,其相關産品也隨之進入市場,在人和動物的保健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和國外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採訪中,一些業內專家指出,益生菌産業發展的一個最大問題是我國尚沒有系統地研究和制定益生菌和益生菌發酵乳製品標準,由此導致益生菌名稱叫法五花八門,益生功能被誇大宣傳等現象。在益生菌發酵乳製品方面,對所含益生菌活菌數以及在貨架期益生菌存活數也沒有進行嚴格限定,導致益生菌及製品市場異常混亂,甚至出現在益生菌發酵乳製品中檢驗不出該益生菌的以假亂真現象。
據了解,在益生菌方面我國只有衛生部2001年出臺的“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種名單”的有關規定;在益生菌發酵乳製品方面沒有規章可循,有時不得不套用1992年原輕工部制定的QB1554——92《乳酸菌飲料》和2003年衛生部制定的GB16321——2003《乳酸菌飲料衛生標準》。
“顯然現存的這些法規和標準不適合於益生菌和益生菌發酵乳製品的評價和規範。”張和平説,在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的關於益生菌及其發酵乳製品的立法、標準都指導著各國益生菌及相關製品的生産,規範益生菌及其製品的市場。儘管關於益生菌及益生菌發酵乳製品的標準不盡相同,但各個國家關於益生菌的立法及相關政策法規正在建立,並逐步趨於統一。
張和平説:“由於沒有相關法規,也沒有一套完整的體系進行監控,一些酸奶品牌包裝上雖然標注著高科技益生菌群,但到底有無添加、添加了多少都是廠家自説自話,實際上可能與普通酸奶並無多大差異,一些商家涉嫌炒作。”
他指出,在益生菌發酵乳製品方面,國際上大量的研究表明,只有産品中益生菌的活菌數達到1×107個/ML才能夠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一些專家指出,如何制定科學、合理的益生菌及益生菌發酵乳製品規範和標準是我國現代奶業亟待解決的問題。此外,專家還呼籲應該加大自主知識産權的益生菌菌株的研發,打造國際上知名的菌株和品牌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