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27日專電(記者 宋常青)記者27日從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甘肅省為了扶持就業和創業,出臺了專門的就業促進辦法。根據這些辦法規定,三類人員和企業可申請貸款,甘肅省希望借此幫助勞動者就業創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展。
這三類人員和企業分別是:持《登記證》的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城鎮其他失業人員、未就業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職業學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帶頭人、有創業願望的城鄉婦女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
這些辦法和規定將進一步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力度,鼓勵利用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為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在新增崗位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和《登記證》人員達到現有職工總數3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申請貸款,貸款額度由企業、擔保機構、承辦金融機構商定。
創業成功、按期足額償還貸款誠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納就業人員多、按期還款、有償還能力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再次申請貸款。貸款期限一般為3年。
同時,甘肅省規定經辦銀行可將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其中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財政負擔;鼓勵經辦金融機構在貸款擔保基金銀行存款餘額的5倍範圍內,加大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力度;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由地方財政安排,建立和完善貸款擔保基金的持續補充機制。推動信用社區與經辦銀行加強合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