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30日專電(記者岳德亮)為了讓人民群眾尤其是低收入群體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浙江省政府決定全面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明確提出,最低工資標準近五年內每年都將上調。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發佈的一份行動計劃中指出,全省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等因素,及時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今後五年內,堅持每年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提高幅度在10%-15%,增加城鎮低收入職工的收入。
此前,浙江省政府剛剛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從今年9月起,相對於2007年至今執行的標準,新的最低月工資將普遍上浮70元-110元。
最新的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共分為960元、850元、780元、69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也同步調整為8.0元、7.1元、6.5元、5.7元四檔。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員工只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確定勞動關係的都適用。最低工資中包括社會保險中需個人繳納的部分。
據了解,浙江省從1994年開始實行最低工資制度,當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是200元。從1995年至2003年間每兩年對其進行一次調整;從2003年至今每年調整一次,已經累計調高了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