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8月30日專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南省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8日正式公佈,勞動者可以隨時舉報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最高可獲2000元獎勵。 這些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是: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使用童工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關於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用人單位或個人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職業介紹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從事被禁止的行為的;提供虛假信息,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仲介許可證的;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仲介服務的;未經許可和登記的組織或個人,擅自從事職業仲介活動的;境外就業仲介機構違反《境外就業仲介管理規定》,提供虛假材料騙領許可證的;以承包、轉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未經批准的仲介機構或者個人開展境外就業仲介活動的;勞務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等。
據悉,河南省接受舉報勞動保障違法的形式有四種:來訪、信函、電話或電子郵件。舉報獎勵的具體額度按照罰沒金額的2%—5%確定,但每案最低不少於2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結案10個工作日後,就可以領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