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9月1日專電(記者黎蕊、韓墨)廣西首個《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日前出臺。辦法首次對廣西所有封閉式聯網收費高速公路的收費結算管理機構、公路經營業主職責以及收費業務的總體規劃、運營管理和清分結算等相關問題作出了系統規定。
根據新出臺的《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自治區交通主管部門將組建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結算管理機構,全面負責全自治區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的各項具體管理工作,包括指導聯網收費系統的建設改造,制定聯網收費系統運行和清分結算管理辦法以及組織聯網收費稽查等。
根據辦法,廣西高速公路聯網收費將遵循“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清算”的原則,對於收費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的通行券(卡)、非現金支付卡(儲值卡或記賬卡)和電子標簽、系統用卡統一由上述管理機構或由管理機構授權的機構發行;對於納入自治區聯網收費的高速公路,將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統一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進行收費。此外,聯網收費系統將採用統一收費應用軟體,相關的聯網收費系統必須經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或聯網收費管理機構測試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