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4日專電(記者 俞麗虹)上海工商部門近日發佈廣告審查提示,要求商業銀行發佈個人理財産品廣告時,不得“只講收益、不提風險”。
近年來,商業銀行不斷推出針對個人的理財業務,為個人客戶提供財務分析、投資顧問、資産管理等專業化服務。工商部門在廣告監測中發現,許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産品廣告只注重宣傳産品名稱和預期收益率,對産品性質、投資風險以及達到預期收益的市場條件卻不加以説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根據上海工商部門發佈的最新廣告審查提示,商業銀行介紹個人理財業務及相關産品的廣告,其內容必須真實、合法、準確、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及其相關産品要宣傳“預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應當在廣告中説明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方式。如果無法説明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方式,就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
這份審查提示還要求,個人理財産品廣告應在醒目的位置註明投資風險,以及對投資者的相關忠告。如“本理財計劃有投資風險,您只能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請謹慎投資”“本理財計劃是高風險投資産品,您的本金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重大損失,請您充分認識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