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省管企業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會議上獲悉,自2009年1月1日起,省管企業不允許存在停薪留職、“兩不找”、放長假、挂名挂靠、 長期病休等各種離崗人員。省管企業將進一步促使員工實現由“企業人”向“社會人”轉變,徹底規範企業與員工的勞動關係。
據山東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省管企業進一步深化在用工方式、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面三項制度改革是大勢所趨。據調查,部分省管企業存在正式工、臨時工、廠聘人員、勞務工等多種用工方式,僅臨時工等其它用工方式職工就達 6.46萬人,佔全部從業人員的11.4%,部分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沒有規範或施行勞動合同;在人事管理方面,部分省管企業管理人員觀念陳舊,存有“鐵飯碗”、“鐵交椅”的心態,同時組織機構臃腫,中層管理人員比例偏高,有明顯的行政化傾向。省管企業集團本部中內設部室最多的達38個。“行政委任制”仍然是省管企業選用經營管理者的主導方式。選人環節的市場化程度很低;在薪酬分配上,一些企業集團班子成員收入水平偏高,與一線職工收入差距過大。
根據山東省國資委有關指導意見,省管企業要與全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進一步明確企業和員工的權利與義務,規範企業與員工的勞動關係,實行真正意義上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同時,要依法全面清理原停薪留職等不在崗人員,對原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未到期、待崗、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空挂等人員,也要依法採取限期回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等方式全面清理。自2009年1月1日起,省管企業內部不允許存在停薪留職、“ 兩不找”、放長假、挂名挂靠、長期病休等各種離崗人員。企業要規範內部組織架構和崗位設置,通過改革推行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制度;建立市場化薪酬機制,“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按照市場化原則,制定員工崗位薪酬標準。
山東省國資委表示,爭取用3 年左右時間使省管企業在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方面實現與市場全面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