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山東省政府召開宣傳貫徹《山東省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辦法》座談會。山東省副省長賈萬志指出,要重視漁業養殖與增殖的發展和管理,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據悉,這是全國首部全面規範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的地方性政府規章。
賈萬志強調,《辦法》 的頒布實施,為山東省加強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各級政府要真正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角色,儘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水産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水産品質量安全放心。深入開展水産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開展養殖增殖重點品種和區域的專項執法檢查,強化對養殖增殖産品生産環節日常監管,嚴把水産品市場準入關,認真查處漁業違法案件,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假冒偽劣水産品的行為。
《山東省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辦法》已經山東省政府206號令頒布,將於2008年10月10日實施。(通訊員 丁志習 記者 李劍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