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韓潔、羅沙)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1日對外宣佈,將從2008年11月1日起,適當調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根據兩部委發出的《關於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稅率調整涉及內容廣泛,共涉及3486項商品,大約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25.8%。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適當提高紡織品、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稅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藥物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此次調整後,我國的出口退稅率將分為5%、9%、11%、13%、14%和17%六檔。
在調整內容上具體包括: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將日用及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將部分塑料製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將部分傢具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11%、13%;將艾滋病藥物、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乾粉、黃膠原、鋼化安全玻璃、電容器用鉭絲、船用錨鏈、縫紉機、風扇、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