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1月1日專電(記者 程正軍)近來,一些購買了長期壽險的消費者因收入下降,承擔不起高額保費而選擇退保。“保險合同訂立後,投保人如果提前退保,將要承擔一定程度的退保損失,因此消費者儘量不要提前退保。”重慶保險專家建議,為了減少保費支出,同時不希望降低保險的保障功能,消費者可以通過“保單轉換”調整保險計劃,將以前購買的比較昂貴的儲蓄型保險轉換為保障型保險。
“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公司為了履行契約責任,一般會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要求退保時,保險公司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後的餘額退還給被保險人,這部分金額即為保單的現金價值。”重慶保險專家説,對於一些長期性壽險險種,第一年度保單的現金價值極少,甚至為零,如果投保人選擇退保,有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第二年度保單的現金價值為所繳保險費的20%左右。隨著保險年度的增加,保單的現金價值會逐年增多,但投保人還是要承擔一定程度的退保損失。
“保單轉換”是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或保險公司規定,投保人可將現有的保險合同轉換為其他保險合同;轉換後,新保險合同計算保費的年齡與原保險合同相同。重慶保險專家説,與退保後再購買保險相比,消費者通過“保單轉換”調整保險計劃有兩個優點:一是投保人選擇退保不僅會承擔較大的退保損失,而且退保後再購買保險,保險公司將以購買時的年齡作為新的投保年齡;而通過“保單轉換”調整保險計劃,新保單的投保年齡與原保單相同。二是退保後再購買保險,保險公司需要重新核保,投保人面臨被拒保和增加保費的風險;而通過“保單轉換”調整保險計劃,保險公司一般不會進行二次核保,並按照投保人初次投保時的核保等級來進行費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