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1月11日專電(記者劉元旭、王曄彪)隨著冬季的來臨,森林火災也進入了多發期。近日,天津市出臺了《天津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風力5級以上(含5級)天氣發生的火情必須在30分鐘內報告,並明確提出嚴禁動員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孕婦參加森林撲火。
記者日前從天津市林業局了解到,一般情況下,各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但當遇到風力5級以上(含5級)天氣發生的火情、節假日發生的火情、17時至次日7時發生的火情、一級防火區內發生的火情、省市交界處發生的火情、威脅居民和重要設施安全的火情、發生人員傷亡的火情、需要市支援撲救的火情、其他危險性較大的火情時,必須在30分鐘內報告。
預案同時規定,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防撲火隊、公安消防部隊、駐軍等專業撲火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民兵、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嚴禁動員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孕婦參加撲火工作。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調動其他區縣的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撲火。
天津市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預案對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及處理、應急響應分級及啟動條件、處置程序、撲救力量、後期處置、綜合保障、獎勵與責任追究等做了明確而且具有操作性的規定,從而能夠最大限度爭取在處置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反應及時、決策科學、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