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扶持天津市養老事業快速發展,鼓勵養老機構積極吸納下崗工人就業,天津市已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對養老機構招用本市三類退出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職工,從事養老護理工作並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養老機構一次性招用補貼。
具有天津市戶籍的就業困難群體,與養老機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的人員,可以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30%享受工資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從事養老護理和養老服務的人員,與養老機構、公益性公司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由養老機構、公益性公司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初級職業技能證書的,由區縣民政部門給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訓補貼;取得中級職業技能證書的,再給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訓補貼,所需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解決。(記者 陳忠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