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20日專電(記者伍曉陽)繼在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之後,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佈公告表示,雲南將在非建設領域也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這項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現象近年來引起各界高度關注。針對建設領域雇用農民工集中、拖欠工資嚴重的現象,雲南省從2006年起在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拖欠工資的現象。
如今農民工集中的行業已擴大到加工製造、住宿餐飲、家政等非建設領域。為了治理和預防非建設領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雲南省勞動保障部門制定並頒發了《雲南省非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規定,非建設領域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用人單位,應交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入當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開設的銀行專戶。交納金額按用人單位全部農民工人數乘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確定。
用人單位如未在限期內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由勞動保障部門啟用保證金,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支付金額以用人單位預存的保證金為限。預存的保證金被用於強制支付後,用人單位必須在限期內補足差額。
實施辦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預存和補存保證金的,勞動保障部門將不予通過勞動保障執法年審,將其不良行為通報銀行計入企業徵信系統,並在新聞媒體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