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2月11日專電(記者王炳坤、陳光明)在瀋陽一家貿易公司做業務的毛松濤是一名滑雪迷,可最近他卻有了不小的煩惱:幾天前他在滑雪場意外摔傷骨折,找保險公司理賠時才知道自己的“意外保險”並不保滑雪意外傷害。眼看著數千元的醫藥費、誤工費都得自己承擔,他叫苦不迭。
隨著隆冬到來,滑雪正成為越來越多人釋放激情、享受速度的時尚運動。不過記者採訪了解到,滑雪前沒有為自己選對保險的人為數不少。瀋陽幾家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介紹,大多數意外傷害險或旅遊意外險,都將滑雪列入“免責條款”,也就是説很多滑雪者購買的意外傷害險,可能在問題出現後不能發揮作用。
對此一些保險業人士介紹説,滑雪者在購買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員問清楚,滑雪票內是否包含保險,包含什麼保險。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險”,一般的滑雪場也會銷售價錢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傷害的保險,滑雪者應當購買一份。
一般情況下,購買這類保險後,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傷,無論責任在哪一方,保險公司都會賠付,但並不是全額賠付,理賠時還可能要繳納手續費。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傷,用一些消炎藥或者做簡單手術,這些費用是賠付的,但有些藥品,則不在保險賠付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