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2月15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人事廳獲悉,該省公務員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將被辭退。
新出臺的《河南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規定,該考核是針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德、能、勤、績、廉”五方面表現和工作實績是考核一名公務員是否稱職的主要標準。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將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河南省規定,凡有下列五種情況之一,都可定為不稱職: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公務員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將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