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有媒體報道,北京市認定城市低收入群體人數為現行低保人數的1.7倍。北京市民政局表示,低收入標準涉及民政、發改委、公安、財政、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11部門,最終結果還未出臺,在低收入標準未出臺前,民政部門可能通過調整城鄉低保標準對困難群體實施及時救助。
北京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負責人表示,該報道中稱,北京市現有低保人群為14萬人左右,經過測量後的低收入群體人數為低保群體的1.7倍,約為24萬人。實際北京市現有低保人口已經突破22萬人,報道明顯與事實不符。
據介紹,北京市正在按照民政部等11部委合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研究制定北京市低收入群體認定標準。該標準主要考察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産兩項指標,根據北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統籌考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會救助的關係,以滿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為原則,按照不同救助項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確定。
最終確定的低收入群體認定標準,將與低保標準一樣的一個收入標準值,而不是一個簡單的倍率系數。根據國家要求,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佈一次。以此作為低收入群體享受住房、醫療、教育等專項救助的依據。
北京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負責人表示,由於低收入群體認定標準尚未出臺。民政部門正在研究,改變12年來每年7月調整一次低保標準的慣例,在明年年初對現行的城鎮390元低保標準進行微調,最終要經市政府批准同意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