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雲南省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失業人員保險金標準,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本次調整失業人員保險金標準,是雲南省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確保失業人員生活不降低、擴大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0元。調整所需資金,在各州市統籌的失業保險金中列支,按新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有困難的州市,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省級調劑金。雲南省政府要求各地採取積極有效措施,確保按照新標準足額發放,切實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記者 田逢春)